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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黃芝麻紗彩繡平金龍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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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乾隆年間(1736—1795)

明黃芝麻紗料。身長139.5釐米,中寬61.8釐米,下寬128釐米,袖長95.5釐米,箭袖長12.5釐米,袖口12.5釐米。

此為清高宗弘曆用吉服袍,圓領,大襟右衽,四開裾,馬蹄袖。袍身繡九條金龍,五彩雲紋、團壽字、蝠紋等,十二章中缺山、龍、火、粉米。九條金龍中,四條正龍分別在前後胸、兩間,四條行龍在前後襟部,一條行龍繡於掩襟。從身前後看,均可見五條龍,取“九五之尊”之意。下擺繡海水江崖,八寶立水。領、箭袖、開襟為石青緞地,其上彩繡金龍海水、朵雲紋。綴銅鎏金鏨花扣4枚。